国科大校部关于2016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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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2016-10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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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科大校部关于2016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 

校部各学院(系):

 

2016年度的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正式启动,具体安排如下:

 

一、参评范围

 

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9月、20153月、20159月、20163月、20169月入学的研究生评选和发放。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参评;特别收费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评;在语言学校学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不参评;留学生不参评;学籍状态为保留入学资格者不能参评;2016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参评)。

 

学生依据学籍归属院系参加评选。直博生视为博士生参评;硕博连读生依现属身份参评。

 

二、评选程序

 

各学院系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附件1),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细则,并由院系领导、导师代表和院系管理干部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学籍管辖范围内的学生进行评比,确定奖励等级,并在院系范围内对评选结果公示3天。

 

三、获奖名单网上报送程序

 

1.各学院系公示完成后,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(http://sep.ucas.ac.cn/),选择“奖助系统”。

 

第一步,添加学生。在【奖项列表】里,点击【申请】,在学生列表里,点击【添加】,或是勾选多个学生,点击【批量添加】,若将所有的查询的学生全部添加,点击【将查询出的所有学生添加】。

 

第二步,设置金额。在设置金额页面里,可看到已添加的学生,在【金额】里输入金额,点击【保存】。或是勾选多个学生,点击【批量设置金额】,若将所有的学生统一设置金额,可在要【输入要设置的设置】框里输入金额,并点击【将查询结果中金额为0的学生奖金全部设为】。在【申请】项里,可以单个取消学生的奖项申请,点击【取消申请】,或是勾选多个学生,点击【批量取消申请】。

 

第三步,提交。点击【提交】,将所有设置金额的学生申请提交至管理部门(学生处)。

 

四、学业奖学金发放注意事项

 

1. 已缴纳学费、申请缓缴学费、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。

 

2.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,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。

 

3. 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,不发放学业奖学金。

 

 

 

请各学院于2016930日之前,将公示后的奖励学生名单(附件2)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。同时完成网上填报。

 

 

 

联系人:吕静

 

联系电话:69671129

 

邮箱:lvjing@ucas.ac.cn

 

 

 

 附件1: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

 

 附件2: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(模板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

 

2016830